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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准媒介

发布时间:2010-05-15
柯尼的教训:突发事件危及组织形象 
  

领导人及他所领导的国家或企业会时不时碰到一些意想不到的突发事件。如果对这些发事件不妥善处理的话,则极有可能把领导人的形象、国家形象、企业形象破坏殆尽。作为一个领导人,应具备这种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以维护自身形象,或他所领导的国家形象、企业形象。 

因未能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导致形象瓦解的例子是不胜枚举的。座落在大阪市郊的柯尼公司,是一家较大的生产电器的公司。不幸的诗司内部出现了一桩丑闻:公司2名董事挪用公款,并贪污了公司2000万日元。更为恼火的是当地一家报纸又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面对如此一桩突发事件,公司领导未能正确对待,予以妥善处理。先是让报社记者见不到采访对象,继而对报社记者进行威胁。在硬的不行之后又来软的,企图用金钱收买记者。在记者软硬不吃之后,公司领导居然雇佣杀手暗杀了报社记者。事发之后,公司形象彻底崩溃,公司声誉一落千丈。最后,公司全部倒闭,公司领导受到法律制裁。 

当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人要注意调查突发事件的起因是什么。若确属本身责任,则应欢迎批评,改正错误;若属新闻界误报误道,则应向他们说明事件真相,向其他媒介寻求正义或诉诸法律等。 

新加坡状告美国传媒:国家形象高于一切 

在上面我们提到过,一个领导人的形象有着双重性,并且他所代表的那个组织的形象远比其个人形象重要。而领导人的形象受到攻击伤害也是常见的。有趣的是,受到直接攻击、伤害的往往是个人形象,而最终倒霉受损害的却是领导人所领导的那个组织形象。因为攻击者是动作在此,实意在彼。故领导人对对他个人形象的攻击不能掉以轻心,需慎重才行。在这一方面,新加坡的领导人做得很出色。 

新加坡政府及其领导人对外国传媒报道其国内政治及干预人个自由的情况,甚为敏感。经常因为维护自身形象和声誉而同外国媒介打官司。 

1985年10月17日,《亚洲华尔街日报》针对新加坡工人党秘书长惹耶勒南一事发表评论,被新加坡法庭认定蔑视法庭,给予其罚款处理。 

1990年5月8日,李光耀总理要求与英国《泰晤士报》专栏作者伯纳德·勒文当面对质,以答复他在一篇题为《李氏暴政下的新烈士》的文章中对李总理的种种攻击。 

1991年5月13日,李光耀起诉马亚西亚《星报》诽谤一案庭外和解,《星报》公开道歉并赔偿李光耀马币20万元的名誉损失费。 

1994年 8月2日,《国际先驱论坛报》发表了一篇由该报专栏作者菲利普·鲍林执笔的文章,题为《所谓的“ 亚洲价值观”往往是经不起考验的》。此文一出,立即引起一片轩然大波。新加坡政坛之巨头棗内阁资政李光耀、总理吴作栋、副总理李显龙联合对此文进行抨击,并以诽谤罪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国际先驱论坛报》。原因在于该文如下指责: 

其一,吴作栋总理委任李光耀担任内阁资政,李显龙为副总理,助长了裙带关系,使新加坡出现“王朝政治”。 

其二,李显龙出任副总理并非出于他的才干,而是因为他是李光耀的儿子。 

1994年12月,李光耀起诉《国际先驱论坛报》和美国籍讲师林格尔,该报在10月7日刊登了林格尔撰写的一篇名为《 笼罩亚洲的烟雾掩盖了一些意义深长的问题》的文章,暗示李光耀是“ 依仗屈从于他的法院”所作的对他有利的判决来对付反对党人。1995年1月17日,新加坡高法院判决林格尔蔑视法庭罪成立,并处以1万新元的罚款。新加坡政府及其领导人一而再,再而三地状告外国媒介,是因为他们深知他们形象的二重性。若不予以反击的话,到时受损的不仅仅是他们本人的形象,更是整个国家的形象。国家的形象一旦被破坏,将给新加坡的发展带来无法预料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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