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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经理会议通则

发布时间:2010-05-15
让我们探索一下不用开会,却照样可以发挥会议功能——提供信息、收集信息、解决问题、宣传政策、培育训练——等诸种途径。 

1提供信息 

我们可凭便条、备忘录、甚至正式的书面报告从事信息的交流。这样做,显然要比开会更加经济划算。但值得注意的是,人们对书面的东西有时不一定看,就算看了也不一定能完全理解。从这种意义来说,则开会不失为提供信息的一种明智的举措。在会议中,主席不但能当面澄清与会者的疑问,而且可借助视听器材,以增进与会者对信息的了解与兴趣。 

2收集信息 

召集能够提供信息的人开会,是收集信息的一种有效的方法。你可以请求信息提供者,用书面的方式将信息传递给你。如果有必要让其他的人了解这种信息,你也可将它复印然后分发出去。另外,可通过个别约见有关人士,当面向他们收集信息,这样做效果极佳。 

3解决问题 

当一位主管面临问题时,他可当机立断地亲自加以解决,也可将它授权给别人代为解决,而不需付诸于会议。但若问题紧迫度不高,同时主管希望获得集思广益的效果,则最好是能邀请部属开会解决。邀请部属共商问题、解决方案,不但可让部属感受到尊重,而且也能表现出对协商解决的热情。 

4宣传政策 

当一位主管准备将既定的政策传达给部属的时候,他可以采取三种途径:第一、书面宣传;第二、面对面个别宣传;第三、凭开会宣传。书面宣传虽然最符合经济原则,但却不如面对面个别宣传那样有说服力,因为若采用面对面方式,则主管可根据每位员工特点以调整其宣传方式。至于接受会议形式与否,最主要考虑在:与会者之间的交流是否足以产生良好的说服效果。假如主管认为交流有利于说服效果提高,则采用开会宣传方式;但若主管认为可能导致与会者矛盾,则宁可采用面对面个别宣传或书面宣传方式。 

5培育训练 

由于人力开发重要性已被企业界所确认,因此员工的培育训练也越来越普遍。大多数企业除采用专门会议的方式,为其员工实施培育训练——除却一般所谓的会议培训之外,尚可采取以下五种措施: 

(1)指定员工阅读书刊; 

(2)要求参加函授课程; 

(3)主管或其他有训练专长的人,为员工进行个别指导; 

(4)派遣员工学习外界训练课程; 

(5)以“企校联合”方式,派遣员工到教育机构进修。 

尽管培训会议已逐渐受企业界所重视,但该种会议兴办,至少应能满足下列六个条件: 

(1)需要培训人数甚多(至少在10人以上); 

(2)培训会议可以满足培训人员真正需要; 

(3)企业可以提供或租到良好的培训场地及设备; 

(4)企业可以腾出上班时间供员工培训;或员工愿意利用私人时间接受培训;或企业愿为员工提供私人时间接受培训,而给与津贴; 

(5)企业内部能够物色到合适人选,来从事培训工作策划及实行; 

(6)培训会议效益大于培训会议成本。 

如果这六个条件未能同时满足,则不应轻易采取培训会议作为培训手段,而应选择其它的替代途径。 

就厌恶会议的人来说,会议不但没有什么益处,而且有害。但是当我们面对滥于开会的现状后,将不得不承认这种态度的产生并非毫无根据。只要仔细观察,不难发现有许多会议是基于不正当的理由而召开的。它们至少包括下列六种: 

(1)为满足无聊的愿望而开会——有些会议是因“不妨找个时间大家聚一聚,不拘形式地谈一谈与大家有关的问题”而召开。这一类的会议其实与交际或聊天,并没有多大差别。 

(2)为符合惯例或传统作风而开会——有些会议是因“历来都利用星期三下午那段时间开会”而召开。这就是一般所谓的“例会”。例会召开与议案有时无关,因为它基本上是一种为开会而召开的会议! 

(3)为攀比而开会——有些会议是因“人家部财务部每星期都举行一次会议,咱们人力资源又岂能落后”而召开。这一类会议在目的不是为处理实际问题。 

(4)为表功而开会——有些会议是因“若不多开会,则上级领导会以为咱们偷懒”而召开。这一类会议被当作取得上司信任与好感的手段。 

(5)为推却责任而开会——有些会议是因“没有理由让我单独承担全部的责任”而召开。这一类会议是欠缺勇气面对决策风险的管理者所惯用的伎俩。 

(6)为逃避个别接触所可能产生的难堪局面而开会——有些会议是因“我不想让少数人太难堪”而召开。例如某位管理者在他所管理的15位部属之中,有两位经常迟到早退。他于是召集会议,在全体部属面前重申准时上下班的要求,希望借此警告那两位不守时的部属。但是那两位部属因见其他同事在场而产生一种错觉,以为其他同事不守时的恶习与自己不相上下,因此对自己的过失不太介意。至于其他守时的13位同事,则可能因无辜受责备而士气低沉。因此,这一类会议除了平白浪费了16个人的时间与引起13个人士气低沉之外,将无实际效果可言。 

为了消除基于不正当的理由而召开的会议,目前一般机构所采取的对策是: 

(1)偶而取消一两次会议,以检验这类会议需要程度; 

(2)将预定会议延期举行,或将其议程并入下次会议的议程之中,以减少会议次数; 

(3)局部或全部取消例会,将需要开会讨论的议案集中在一起,等议案积累到相当程度再开会。至于重要且紧迫的议案,则可随时召开会议讨论; 

(4)在机构内部制定这样的政策:所有的会议都要获得上级的批准才能召开。只要上级主管对属下所要求召开的会议不是有求必应,这种政策才能发挥实效,属下若无充分的正当 

理由,将不敢随便开会。 

最后,让我们总结一下:会议是一种可以帮助我们发挥“提供信息、解决问题、宣传政策与培育训练”等功能的手段,但它并非是发挥该功能的唯一手段,也未必是最好的手段,应设法减少那些基于不正当的理由而召开的会议。同时在考虑召开会议之前,应设法探寻取代会议的更有效途径以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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