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防止越权的方法与艺术
下属的"越权"有三种不同情况:一是由于职责范围不甚明了,或是写在纸上的明确,在实践中糊涂,因而无意地、不自觉地"越权";二是由于对上级领导有成见,或为了显示个
人才能而有意地、不正当地"越权";三是在非常情况下的"越权"。哈佛经理要根据不同的"越权"情况,采取不同的防止下属"越权"的方法与艺术。
□明确职责范围
权力是适应职务、责任而来的。职务,漱佛经理一定的职位和由此产生的职能;责任,是行使权力所需要承担的后果。有多么大的职务,就有多么大的权力,就承担多么大的责任。职、权、责一致是领导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有职无权",是被人"越权";"有权无职",是侵越了
别人的权力。"越权"是"有权无责",被"越权"是"有责无权"。因此,只有职、权、责相统一,真正克服有责无职无权、有职有权无责、有职无权无责、无职无责有权等现象,才能防止"越权"现象。这就必须明确职责范围。
明确职责范围,不能仅停留在行文规定上,甚至把文字贴在墙上,而要研究出若干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根据已有的经验,定位、定人、定责、定标、定权。除规定常规决策、指挥、组织、管理等工作的分工外,明确可能出现的非常规问题由谁负责处理。防止出现有些问题、临时发生的事情谁管都可以、谁不管都行的含糊不清的现象。
上下级的领导工作,正职与副职的工作,特别是基层领导与其下属的工作,有些不是那么泾渭分明的,这就更需要明确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各持其权,各负其责。
□进行一级管理一级的教育
除了对下属明确职、权、责的范围外,还要对下属进行分级领导原则的教育。分级领导就是分层领导,这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要求。任何事物都是一个系统,都作为系统而存在,都有层次结构,它的发展变化都是有规律的,系统之间能否有效地运转是层次性决定的,同一层次的诸系统的功能联系须由各级系统之间自主地进行。只有在发生障碍,产生矛盾,出现不协调时,才提交上一层次的系统解决。这是分级领导的理论依据。
下属根据这一原则,要认真地做好本层次的工作,对上级领导负责,执行上级的指示,接受上级的指导和监督,主动地经常请示汇报工作,积极地创造性地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一切任务。不能见硬就缩,见难就退,见险就躲,推诿拖拉,矛盾上交;也不能固执己见,各行其事,属于上级决定的问题,擅自作主,独往独来。对下属的"越权",尤其是对有意的"越权",应提高到目无组织、目无领导,闹分散主义、本位主义和闹独立性的一种表现的高度来认识。这样,下属对自己的"越权"才会引起警觉。